异地招工、高技能人才入户、技术工人交流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8-01-04 10:04:18    浏览次数:1781

       1、如何申请办理技术职工交流业务?
  省直、中央和部队驻穗单位及在省工商局注册并在纳税和吸纳就业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在穗企业(含大型民营企业),可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s://www.gdhrss.gov.cn/)下载《技术职工交流办事指南》并按照要求进行业务办理。 
 
  2、在哪里可以下载《高技能人才入户申请表》和《技术职工交流申报表》?
  可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s://www.gdhrss.gov.cn/)或广东就业网(http://www.gd.lm.gov.cn/)下载上述表格。 
 
  3、与原公司解除了合同,为什么还办不了《就业创业证》?
  如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询登记信息情况并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

  4、《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废止,请问现在流动人员就业登记备案参照什么法律法规执行?
  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8号令);(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三)《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四)《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粤劳社〔2006125号)。

  5、中央驻穗单位的就业登记备案是在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办理吗?员工的医疗保险是属于广州医保吗?
  我局原来负责的省属、中央和部队驻穗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备案事项于201551日正式下放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12345。上述单位的员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原则是按单位属地参保。

  6、部省属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要向哪个部门进行申报?
  应届毕业生请根据政策要求向所在学校申请,学校请向驻地人力资源部门申报

  7、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主要流程如下:
  一、受理。由劳动者按规定带齐资料到户籍地或就业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对填写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前台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二、审核。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就业失业管理系统记载相关信息。
  三、发放或更新证件。由前台工作人员更新或发放《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
  详细规定请咨询户籍地或就业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8、高校毕业生的各项补贴政策?
  近两年,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省政府陆续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建议您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

  9、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如何申请就业见习?
  一、高校毕业生离校且1年内未就业期间,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或向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向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也可以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就业见习供需交流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0、关于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办理规定或变更、注销等问题及解答
      此项业务已实行属地化管理,属广州地区的请咨询:83841733  

      11、如何办理就业登记?能不能网上办?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12、《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保管?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其《就业创业证》由用人单位保管,已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创业证》由本人保管。

  13、从原单位辞职后但劳动合同没解除,新就业单位能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吗?姓名或户口性质等信息登记不正确,应如何更正?
  《就业失业登记证 》现已更名为《就业创业证》,每证均有唯一编码。劳动者申领该证后,如果就业状态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带齐资料到户籍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变更就业信息。具体规定可咨询户籍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4、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哪些范围的人?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本省户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其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一)具有城镇户籍,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
  (五)属于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的;
  (六)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八)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如何申请成为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劳动者,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如实填写的核定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核定申请。

  1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以享受什么扶持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身具体情况和就业需求,给予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扶持,具体标准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7、大学生创业能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以及贴息的政策?
  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粤府【201528号)

  18、大学生创业可享受什么样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凭相关证明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粤府【201528号)

  19、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现实应用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一是我省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系统覆盖省、市、县(区)、街道和社区五级工作平台,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等就业服务。
  二是全省建成公共就业服务网站群,在线为用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求职招聘、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截止2014年底,除省厅建有广东就业网外,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有公共就业服务类网站103个,其中市级就业服务机构网站23个(含顺德区),县级机构网站80个。
  三是微信等新媒体在公共就业服务中崭露头角,省厅已开通了广东人社省级微信公众号,为用户提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查询、地市招聘会信息查询、家庭服务业等就业服务。广州、佛山、珠海、汕头、惠州、揭阳、潮州、梅州、湛江、汕尾、茂名、河源等12个地级以上市开通了地市人社微信公众号,现实了政策查询、就业宣传、微信求职等功能。

  20、在哪里可查询全国或本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求职信息?
  用工企业和求职者可登陆中国公共招聘网(域名为:www.cjob.gov.cn)查询全国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网信息、登陆广东就业网(域名为:www.gd.lm.gov.cn)首页广东省公共招聘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本省各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网信息,可在广东就业网就业服务机构查询栏目点击各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查询,或在就近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前台查询全省联网信息。

  21、个人人事档案内有什么材料?
  个人人事档案通常从个人高中开始记录。按阶段分的话可以分成以下四部分(因个体差异会有些许不同):
  (一)高中以前部分:
  1、学籍登记表
  2、高考志愿填报表
  3、体检表
  4、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单
  5、高考成绩单
  6、家庭情况等信息表
  7、在校期间表现鉴定表
  8、奖惩情况记录
  (二)大中专学习期间:
  1、每年的综合测评表
  2、在校期间表现情况
  3、入团、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
  4、学习期成绩单
  5、报到证白联(通知书)
  6、奖惩情况记录
  7、体检表
  8、授予学位通知书
  (三)毕业后部分:
  1、转正定级表
  2、职称评审表
  3、资格证材料(如教师资格证)
  4、档案转递记录
  5、工作表现记录
  6、工资行政介绍信(有干部身份者且做过档案转递的)
  (四)其它(特殊的可能产生以下材料):
  1、犯罪记录或参非法活动记录
  2、处分材料
  3、更改姓名材料
  4、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

  22、档案管理是否收费?
  20141210日,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0151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23、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4、外省来粤务工人员参加家庭服务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能否享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未享受过政府补贴培训的,参加我省家庭服务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并获得广东省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自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25、如何查询市场供求分析及就业相关数据?
  市场供求分析及就业相关数据会定期通过广东就业网(www.gd.lm.gov.cn)发布,同时,每季度也会通过主流媒体发布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监测情况。

  26、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点如何填报监测数据?
  参与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的各类单位(企业、行政村、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产业转移园区等)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gdhrss.gov.cn)的网上业务直通车栏目中点击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直报系统打开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账号和密码(由各级人社部门分配)即可登录进入数据填报界面填报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