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卡 发放和激活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5-09-12 08:42:55    浏览次数:525

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228号),为有序开展社保卡的发放和激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卡片接收。各单位的社会保障卡成品卡将由服务银行配送至指定地点,具体交接时间由银行工作人员与各单位经办人员联系确认。卡片交接时,经办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卡交接表》(附件1)中签字确认并接收。请各单位按照“专人负责、方便交接、确保安全”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卡片交接和保管。

二、卡片发放。各单位接收社保卡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社保卡分发到个人。个人需确认卡面信息和密码信函的完整一致,并在《社会保障卡申领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上签字确认。离退休人员可由有关管理部门统一领取和发放。卡面个人信息错误、联系不到本人等因素造成卡片发放不成功的,应妥善保管并交服务银行回收。

三、卡片激活。卡片发放后,服务银行负责上门为各单位持卡人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并回收持卡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请各单位填报《银行上门服务预约时间表》(附件3)并传真回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将据各单位时间,统筹安排两次上门服务。各单位在银行上门服务当日需落实好服务场地,事前通知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前往办理。错过两次上门激活服务的持卡人,可自行前往服务银行的市内各服务网点办理。

四、汇总表回收。卡片发放完后,请各单位在《社会保障卡申请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并及时交回服务银行。

五、其它事项。卡面个人信息错误的卡片,统一由服务银行回收,并重新安排制作和另行发放。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卡交接表

      2.社会保障卡申领汇总表

      3.银行上门服务预约时间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社保卡交接表.doc

【附件2】社保卡申领汇总表.doc

【附件3】银行上门服务预约时间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