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12-28 09:56:36    浏览次数:396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以工科专业为主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4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6年以免答辩方式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52016连续两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贡献50强”,2017年获得中国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银奖,根据《20172018年中国高职院校竞争力排行榜》评价报告,在全国1346所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40位。学校有广州天河和花都两个校区,现有3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约14000人。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国内公开招聘1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新疆籍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语和汉语(会听会说会写)。 

3.品行端正,政治可靠,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

4.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1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1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材料等扫描件一并打包发到邮箱:gdcpzp@163.com,邮件主题请按“新疆籍辅导员+姓名”的格式。(注:发邮件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和实习考察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采用与岗位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实习考察人选。(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2.实习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1:2的比例依次确定实习考察人选。实习考察满分为10075分及以上为合格,实习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实习考察时间为1-2周。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实习考察×3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7854122,人事处陈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7231776,监察审计处黄老师。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xls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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