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
粤人社办(2010)524号 |
关于举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了加强我省继续教育管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推行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定于12月14日在广州市燕岭大厦举行,12月13日下午报到。 (二)报到地点:燕岭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电话:020-37232288)。 二、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继续教育信息系统使用的主要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2月6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继续教育处(报名回执附后)。 (二)参加培训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 (三)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培训费。 继续教育处联系人:闫宝华,电话/传真:020-83134871;燕岭大厦联系人:李会芳, 手机:13500000320 附件: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培训日程日排 2.报名回执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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