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
粤人社办【2011】225号 |
关于举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者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及中央驻粤各单位: 根据201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者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研修班定于5月17日至18日举行;各地市参会人员于5月17日12时前报到,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参会人员于5月17日14时报到。 (二)地点:研修班在广州市燕岭大厦举办。与会人员自行到燕岭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电话:020-37232288)报到。 二、参加人员 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局领导、继续(培训)教育科(处)长。省直单位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参加5月17日下午课程。 三、研修内容 学习中组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中组发〔2011〕7号)精神,研讨落实我省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交流各地继续教育工作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继续教育处(报名回执附后)。 (二)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培训费。 继续教育处联系人:闫宝华,电话/传真:020-83134871;燕岭大厦联系人:陈贤燕, 手机:15989091153 附件:1.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者高级研 修班日程安排 2.继续教育管理者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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