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粤人社办【2011】225号

关于举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者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及中央驻粤各单位:

根据201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者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研修班定于5月17日至18日举行;各地市参会人员于5月17日12时前报到,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参会人员于5月17日14时报到。

(二)地点:研修班在广州市燕岭大厦举办。与会人员自行到燕岭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电话:020-37232288)报到。

二、参加人员

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局领导、继续(培训)教育科(处)长。省直单位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参加5月17日下午课程。

三、研修内容

学习中组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中组发〔2011〕7号)精神,研讨落实我省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交流各地继续教育工作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继续教育处(报名回执附后)。

(二)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培训费。

继续教育处联系人:闫宝华,电话/传真:020-83134871;燕岭大厦联系人:陈贤燕, 手机:15989091153

附件:1.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者高级研

修班日程安排

2.继续教育管理者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相关附件: 附件1.doc
相关附件: 附件2.doc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 电话:020-12333
版权所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12027628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0400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040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