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提示

 一、今年申报职称需提交哪几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  
   今年申报职称的需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生成的2010年度和2011年度继续教育证书。2009年以前的从过去规定,按原来的方式办理。 
  二、以后申报职称是否需要提交任现职(或取得现资格)以来每年的继续教育证书?当年申报职称是否需要提供当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 
  2010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七十二学时。因此,从2010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交任现职(或取得现资格)以来每年年度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生成的继续教育证书。但是,考虑到每年的职称申报一般安排在八、九月份,离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的时间尚有几个月,因此,不要求提供当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 
  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对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书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前两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未达到要求,今年可否补学完成? 
  《条例》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任务是每年必须完成的,原则上不允许下一年度补学上一年度的内容。但考虑到《条例》实施时间不长,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条例》各项要求的理解贯彻也是个渐进的过程,为便于工作衔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2010、2011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按照年度继续教育要求,补修完成这两个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后,补发2010、2011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 电话:020-12333
版权所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12027628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0400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040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