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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近期,我们接到举报:有不法分子私设网站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发布未经我厅和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公需、专业科目课件及有关继续教育信息,我们将尽力采取措施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条例》和我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选择未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未经备案的远程课件参加继续教育,可能造成学时记录不被审核认定等后果。因此,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准业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已备案施教机构名单可在本网站“施教机构”栏目查询)。 
  感谢各界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对我省继续教育工作的支持参与!也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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