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处罚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8-09-09 17:05:32    浏览次数: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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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行政处罚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00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