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对象

大赛开放办赛,残疾人及健全人均可报名参赛。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港澳台地区参赛人员持当地残疾人有效证件。参赛路演人员须为参赛团队或企业(机构)项目负责人,其中自强类参赛路演人员须为残疾人。

除主赛区外,大赛设立“对口协作援助分赛区”,推动帮扶协作和对口援助地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初赛对来自贵州、广西、新疆、西藏地区的参赛项目进行单独评审、单独分配晋级名额,晋级项目参加全省复决赛。


参赛条件

赛事设团队组和企业组两个组别,每个组别设自强类和助残类两个类别。自强类是指残疾人作为团队或企业(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有意向或正在经营的各类创业创新项目。助残类是指各类团队或企业(机构)有意向或已经在从事残疾人服务或能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各类创业创新项目。

1团队组

1)有真实创业意向或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组成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有明确的两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计划

2)自强类团队核心成员须包含至少1名残疾人,助残类团队须从事残疾人服务或者能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创业创新项目;

3)团队成员均已年满16周岁,每个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创业项目截至报名时未投入企业化运营。

5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2企业组

1)截至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自强类企业项目负责人残疾人且应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须提供经工商、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助残类企业须从事残疾人服务(已服务至少10名残疾人,并提供服务内容及服务对象名单、残疾证号、联系方式等证明)或者能带动残疾人就业(已安排至少3名残疾人在岗就业,并提供工资流水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等相关证明)的创业创新项目

3)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赛事流程


奖项设置

团队组自强类和助残类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分别再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

企业组自强类和助残类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除金银铜奖外,为晋级复赛、决赛但未获金银铜奖项目分别设置优胜奖、入围奖授予优秀辅导老师若干名。围奖项目由单项赛执委会给予一定额度资金资助。

金奖、银奖、铜奖、入围奖及优胜奖项目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辅导老师奖由执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

支持单位: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中山大学、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广东狮子会、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

执行机构:在组委会下设立残疾人公益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执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大赛组织统筹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