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为自主创业的广东及港澳台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同时发动海外及省外部分高校组织学生积极参赛。初赛分设主赛区、深圳赛区、港澳赛区和台湾赛区,各分赛区晋级项目统一参加复赛、决赛。
参赛团队成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培养层次)在校及毕业5年内(2018年6月-2023年6月期间毕业)学生。其中港澳赛区参赛团队主要负责人须为香港、澳门地区高等院校就读或香港、澳门籍全日制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台湾赛区参赛成员须为台湾公私立大学或科技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
1.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及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团队,截至报名时创业项目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
(2)参赛者须为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负责人须实际参与项目,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或股权,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3)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其产品或服务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真实诚信。
2.企业组
(1)2018年1月1日以后截至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每队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拥有创新性产品、服务、技术或商业模式,市场空间大,具有较好的成长潜力和示范作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1.参赛项目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基础上,真实、完整提交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阐释项目名称、产品、服务、技术、行业分析与市场预测、经营策略、资金需求与财务规划、当前状况、潜在风险管理,并展示组织结构及核心团队成员情况。
2.本届大赛包括报名审核、初赛(书面评审或分赛区选拔赛)、复赛、决赛等环节,各参赛团队应按照大赛执委会的要求和指引,文明有序参赛,不得出现违法、违规、作弊行为。
宣传发动(2023年9月)。在大赛官方网站、主流媒体、新媒体、微信等平台广泛、持续发布大赛相关信息,发动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积极报名参赛。其中,团队组参赛项目主要由各院校组织遴选并推荐;企业组参赛项目主要由各地市人社局、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遴选并推荐;台湾赛区由省台办在中国台湾地区发动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积极报名参赛。
报名和资格审核(2023年9月-10月初)。参赛团队和企业统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同时可选择由所在院校或当地人社部门统一登记并向执委会提交报名材料),执委会按要求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确认的参赛项目进入初赛。
初赛(2023年10-11月)。主赛区初赛采用书面评审,由执委会组织评委专家按统一的评审规则评选出晋级复赛项目,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复活赛确定最终晋级复赛名额。2023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为启航赛深圳赛区,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港澳赛区由中大继续教育学院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选拔赛,台湾赛区由省台办会同执委会组织遴选并确定晋级复赛项目。晋级复赛总名额150个(团队组100个、企业组50个):其中主赛区晋级复赛名额105个;深圳赛区晋级名额不超过25个;港澳赛区晋级复赛名额约10个;台湾赛区晋级复赛名额不超过10个。具体名额数量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复赛(2023年11月)。复赛采用项目路演展示与专家评委提问答辩形式进行,参赛项目团队准备路演PPT,限时路演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复赛晋级决赛项目名额共30个,其中团队组15个、企业组15个。
决赛(2023年11月-12月)。晋级决赛的30个项目通过现场或在线路演展示及答辩角逐特等奖及金、银、铜奖。决赛由执委会选派的专家评委打分及大众评委投票计分,经综合评分后现场确定获奖项目,其中大众评委投票计分占比不超过5%。
配套活动创业特训营。赛事举办期间,面向全体参赛团队开设创业特训营,并组织专家团队对入围复赛的团队组、企业组项目进行专题辅导,帮助参赛选手优化其创业项目。
交流对接会。赛事举办期间,执委会组织近5届获奖项目交流对接会,搭建专家学者、投资人、企业家及创业者交流对接平台,助力创业项目在广东落地生根,持续发展。
团队组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胜奖85名,其中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2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优胜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企业组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胜奖35名,特等奖、金银铜奖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优胜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项目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根据报名及晋级复赛情况确定),由执委会授予荣誉证书。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执行机构:在组委会下设立大学生启航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设在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执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组织、宣传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