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对象

主要为自主创业的广东及港澳台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同时发动海外及省外部分高校组织学生积极参赛初赛分设主赛区、深圳赛区、港澳赛区和台湾赛区各分赛区晋级项目统一参加复赛、决赛。

参赛团队成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培养层次)在校及毕业5年内(20186-20236月期间毕业)学生。其中港澳赛区参赛团队主要负责人须为香港、澳门地区高等院校就读或香港、澳门籍全日制在校生毕业5年内毕业生;台湾赛区参赛成员须为台湾公私立大学或科技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


参赛条件

1.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及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团队,截至报名时创业项目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

2)参赛者须为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负责人须实际参与项目,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或股权,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3)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其产品或服务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真实诚信。

2.企业组

1201811日以后截至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每队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拥有创新性产品、服务、技术或商业模式,市场空间大,具有较好的成长潜力和示范作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基础上,真实、完整提交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阐释项目名称、产品、服务、技术、行业分析与市场预测、经营策略、资金需求与财务规划、当前状况、潜在风险管理,并展示组织结构及核心团队成员情况。

2本届大赛包括报名审核、初赛(书面评审或分赛区选拔赛)、复赛、决赛等环节,各参赛团队应按照大赛执委会的要求和指引,文明有序参赛,不得出现违法、违规、作弊行为。


赛事流程


奖项设置

团队组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胜奖85名,其中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2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优胜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企业组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胜奖35名,特等奖、金银铜奖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优胜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项目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根据报名及晋级复赛情况确定)执委会授予荣誉证书。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执行机构:在组委会下设立大学生启航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设在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执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组织、宣传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