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对象】
赛事分团队组和企业组,参赛团队或企业核心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名下列人员: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员;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4.在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人员;
5.留学回国人员;
6.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7.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员。
【参赛对象】
主要为自主创业的广东及港澳台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同时发动海外及省外部分高校组织学生积极参赛。初赛分设主赛区、深圳赛区、港澳赛区和台湾赛区,各分赛区晋级项目统一参加复赛、决赛。
参赛团队成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培养层次)在校及毕业5年内(2018年6月-2023年6月期间毕业)学生。其中港澳赛区参赛团队主要负责人须为香港、澳门地区高等院校就读或香港、澳门籍全日制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台湾赛区参赛成员须为台湾公私立大学或科技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
【参赛对象】
大赛开放办赛,残疾人及健全人均可报名参赛。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港澳台地区参赛人员持当地残疾人有效证件。参赛路演人员原则上为项目团队或企业(机构)项目负责人,其中自强类参赛路演人员须为残疾人。
大赛设立“对口协作援助分赛区”,推动帮扶协作和对口援助地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初赛对来自贵州、广西、新疆、西藏地区的团队组参赛项目进行单独评审、单独分配晋级名额,晋级项目参加全省复决赛。
【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团队组(创意组)、企业组(创业组)和创富组进行比赛。
1.团队组(创意组)
(1)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组成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适合带动各类群体就业;
(3)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5)参赛者须为参赛项目核心成员或创始人,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得担任省内其他法人企业代表。
2.企业组(创业组)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或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创富组
(1)2018年1月1日以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商业开发价值或较大市场发展空间;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参赛对象】
赛事分技工院校专项赛和制造业发展专项赛,其中技工院校专项赛分为主赛区(非省属技工院校)及省属技工院校分赛区。技工院校专项赛成员至少有一名为技工院校或中职学校在校学生(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且项目路演及答辩人员必须为在校学生,在校生为省属技工院校学生的在省属技工院校分赛区参加初赛,其他项目在主赛区参赛。
制造业赛道参赛项目,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以及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服务产业。
【参赛对象】
鼓励服务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建设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农村电商、直播带货、智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农村社会服务等项目。广东省21个地市分为四个赛区,在初赛、复赛进行单独评审;积极联动广东各地市赛(如韶关“丹霞杯”创业创新大赛、清远创新创业大赛等,下同),按一定比例晋级专题赛复赛。同时,大赛还设置“东西部协作赛区”“台湾赛区”,鼓励广西、西藏、贵州以及台湾等地创业项目参赛,初赛、复赛进行单独评审。
大赛启动
报名和资格审核
开展比赛
总结暨项目展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