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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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合作单位及创业导师的公告

广“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是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10余家省直单位共同主办的全省性赛事,旨在搭建平台对接资源,树立典型营造氛围,激发全社会各群体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6年起已成功举办六届,累计吸引参赛项目超10.3万个,为优秀创业项目提供资助超7000万元,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在赛事推进过程中,大赛合作机构和创业导师积极参与,提供大量创业创新资源和精准专业指导服务,为大赛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年我省将继续举办2022年广“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众创杯”),为统筹资源、完善服务、多方联动、互利共赢,将“众创杯”打造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双创品牌,现公开增补大赛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合作单位。

主要面向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园区(含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和创业服务等机构。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和丰富的服务资源。

3.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4.愿意在己方业务和能力范围内为大赛提供相关支持。

(二)创业导师。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参与创业创新辅导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就业创业创新政策法规,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经济、科技、市场发展有较强的预判能力。

3.有创业创新辅导经验或自主创业成功经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具有投融资、管理咨询等行业的丰富从业经历。

4.愿意积极配“众创杯”大赛组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合作单位。

合作单位应根据大赛组委会安排,提供相关资源服务。其中,属创业投资机构的,应组织或参加一场次以上风险投资主题分享活动;属创业孵化园区的,应配合组织一场次以上路演比赛或现场考察活动;属创业服务机构的,应组织或参加一场次以上展示交流活动,按大赛组委会需求适时提供相关人力资源协助。同时,应结合自身优势为大赛提供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推荐项目参加大赛。

2.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担任创业导师。

3.安排人员出席启动仪式、颁奖仪式等重要活动。

4.为优秀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减免费场地、孵化辅导等。

5.配合参与宣传片拍摄、节目录制等工作。

(二)创业导师。

1.担任赛事评委,参与相关路演比赛活动。

2.配合参与宣传片拍摄、节目录制、新闻采访等工作。

3.为参赛项目提供创业指导。

4.按大赛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导师寄语、项目点评、形势分析等。

三、支持措施

(一)优先参“众创杯”各主办单位组织的展示对接活动。

(二)属创业孵化园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参评省级以下(含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时作为重要加分项,同等条件且符合条件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属创业服务机构的,在“众创杯”官方网站予以集中推介和展示,向全省初创企业重点推荐。属创业投资机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参股及跟进投资支持。

(三)符合条件的直接入选“广东省创业导师资源库”。

四、征集程序

有意向的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可由各单项赛执行机构推荐或由本人于2022820日至99日之间登录大赛官网(https:/www.gdhrss.gov.cn/zcb/),分别通过“合单位申报”和“创业导师申报”入口填报申请材料和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包括:

(一)基本信息(详见申报系统)。

(二)证明文件。其中,合作单位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导师申请者提交相关资质或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合作单位申请者提交1000字以内单位简介及3-5张产品或企业形象照,有企业LOGO的请一并提供;创业导师申请者请提交1000字以内个人简介及3-5张个人形象照。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并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往届大赛合作单位及创业导师如需退出,请于202299日前提出申请并将申请书送达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秘书处审定后回复并予以公布。

(二)往届大赛合作单位及创业导师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可直接将变动情况反馈至原推荐的单项赛执行机构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三)大赛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名单将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官方网站集中公布和展示,不再颁发大赛合作单位牌匾和创业导师证书。

人:李文静刘丽娜

联系电话:020-8319473883325693

电子邮箱:gdzcb2021@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