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分团队组和企业组,参赛团队或企业核心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名下列人员:国(境)内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1.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拥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初创项目,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赛者须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核心团队成员均满16周岁;
(5)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2.企业组
(1)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宣传发动(2021年6-7月)。在大赛官方网站、主流媒体、新媒体、微信等平台广泛、持续发布大赛相关信息,各地有关部门发动符合条件项目积极参赛。
报名和资格审核(2021年6-7月)。参赛团队和企业统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报名,执委会按要求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初赛(2021年8月)。采用书面遴选的方式遴选晋级复赛项目。晋级名额原则上不超过60个,其中,团队组30个、企业组30个。
创业培训(2021年8月)。 适时组织有创业经验的行业专家为参赛选手提供财税、企业管理、知识产权、项目路演方面的线上或线下培训课程。
复赛(2021年8月,江门)。复赛由执委会负责组织,原则上采用线上展示及答辩的方式,组委会统一选派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确定晋级决赛项目。晋级决赛项目名额共30个,其中团队组15个、企业组15个。
决赛(2021年9月,江门)。晋级决赛的30个项目和通过电视赛获得直通资格的项目共同进行线上展示及答辩,评选出团队组和企业组获奖项目,赛事同步举行揭榜领题赛,并在决赛环节开展现场挑战。
团队组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优胜奖4名,其中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
企业组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项目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
执行机构:在组委会下设立博士博士后专赛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设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组织、宣传和协调工作。
(一)2021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博士博士后创新赛(以下简称“省赛”)同时作为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国赛”)广东选拔赛,国赛的创新赛、创业赛对应于省赛的团队组、企业组。参加国赛创新赛、创业赛的博士后参赛队伍须同时在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众创杯”博士博士后创新赛报名平台上报名。
(二)在2018、2019、2020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博士博士后创新赛中获得铜奖以上(含铜奖)且符合国赛参赛条件的博士后项目,无须再报名参加2021年省赛,但须在8月31日前登录国赛报名平台选择创新赛、创业赛组别报名参赛(https://postdocinno.gdhrss.gov.cn/)。
(三)同步设置的揭榜领题赛,参赛对象为在国(境)内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并同时具备相关条件,具体要求另行发文公布。